在熟食店买到变质熟食,孩子吃完拉肚子了,最终在消协的协调下,获得10倍赔偿,然而,2015年新的《食品安全法》规定,买到问题食品至少可索赔1000元。调查发现,新法实施以来,消费者成功索赔的案例寥寥无几,多数商家都会赖账,而市消协鼓励市民“较真儿”,因为商家最怕“较真儿”的顾客。
近日,市民吴先生在鞍山市一家熟食店购买了30多元猪肘肉,孩子吃完不久就坏肚子了,吴先生仔细查看熟食,发现里面确实有变色的情况,随即带着购物小票找到商家。但是对方拒绝承认是熟食问题,无奈的吴先生只好将商家投诉到市消协。经过协商,消费者接受了商家给予的十倍赔偿。
记者从市消协了解到,2015年实施的《食品安全法》规定,消费者如果买到问题食品可获得价款的十倍赔偿,不足千元的最低赔偿1000元。但调查发现,新法实施以来,消费者成功索赔的案例寥寥无几,多数商家会赖账。对此,业内人士表示,消费者购买了几元钱的商品,出了问题就要索赔1000元,对于商家来说赔偿金额太高,因此多半会拒绝,实际上商家也是在“赌”消费者不会“较真儿”走司法程序。对此,消协组织提醒消费者,一旦出现商家拒绝赔偿,消费者最好不要妥协,否则只会助长商家侵权的嚣张气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