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福州市陈世碧食品店持有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在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温泉营迹新村8弄35号从事食品零售、批发经营活动。2018年11月5日,该店从江西泰来食品有限公司购进长圆柱体的冰冻猪肉(有进货凭证及检疫合格证明),数量为3吨。进货后,该店将这批冰冻猪肉进行“加工处理”,经过切片机切成卷,然后用白色透明塑料盒子每120克装成1盒,再用名称为“草原优鲜涮肉卷”、标注公司为“西安塞缘食品有限公司”的外包装包好,并用封口机封好销售到福州市长乐区的各个农贸市场。
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此进行调查,发现该批次食品包装袋上标注的生产商、地址、生产许可证号等信息都是虚假的,其行为涉嫌违反《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日前,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店改正,并处罚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