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
承认违反《广告法》,已接受调查
《中国食品安全网》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经营者曾在其电商平台店铺的商品详情页面中使用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使用医疗等用语。商家回复:此事已和消费者协商解决,并承认违反了《广告法》,已接受当地质量监督管理局的调查。
电商平台:
姜茶并不具有药效
随后《中国食品安全网》记者在电商平台对“黑糖姜茶”进行搜索,可以看到姜茶产品卖的非常红火,销售量巨大,平均价格在20元至130元不等。
记者采访了几家商家客服,得到的回复均是具有预防风寒感冒、暖宫暖身,改善痛经等功效,并未有药效。
姜茶的一般功效是驱寒暖身,改善痛经,但如果其广告宣称具有疗效或者夸大功效,就是违法了《广告法》的,可依法进行索赔。
随后,《中国食品安全网》记者采访了淘宝平台客服,客服告诉记者:“针对此类”虚假宣传“商品,若商家确实存在不合规行为,淘宝除对此类不合规行为进行严格管控外,还会对相关商品做出下架扣分等处罚。”
但针对于赔偿问题,淘宝客服表示,淘宝作为第三方平台,没有强制要求商家赔偿的规定,索赔金额还需与卖家进行协商。
姜茶好处甚多,但无药效
《中国食品安全网》记者咨询了中医专家,中医专家指出,姜茶是传统的保健饮品,一直饱受青睐,具有缓解恶心反胃;促进胃部消化;消炎;通鼻防过敏;改善血液循环;减轻经期不适等功效。
但是姜茶属于食品类,不具有任何药效。
律师:
如有不实信息,可依法进行赔偿
《中国食品安全网》记者就此问题也询问了相关律师,律师表示:“若其存在不实信息,或以次充好,可依法进行赔偿,一般可要求一至三倍不等的赔偿费用。”
随后记者查阅了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相关专家表示,购买食品时,要擦亮眼睛,保持头脑清醒。如遇被骗,可以这样做:
一、利用会议、网络非法营销保健食品,给食品、保健品变换包装、涂改生产日期以次充好,消费者一旦发现这些违法行为,可拨打12331电话举报。
二、如果发现商家的商品具有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情况,应当保留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报案。
三、如果不良商家夸大商品的功效,违反了《刑法》等法律规定,情节严重的,也有可能受到刑事处罚。因此,作为购买伪劣品的受害人或者发现上述情况的任何公民,均可报案或者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