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7 3 1 - 8 5 1 3 3 7 3 8
周一至周五9:00-17:30

新闻中心>>

长沙米粉——还是记忆中的那个味吗?

2019/5/14 11:44:02
来源:长沙晚报
为提高米粉的口感吸引顾客,长沙一夫妻竟在熬制米粉高汤时加入含有吗啡和可待因成分的某处方药。今天,开福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贺某民、廖某清提起公诉。
  2018年10月以来,犯罪嫌疑人贺某民、廖某清(夫妻)在长沙市开福区某小区经营粉店。因顾客反映粉面没有味道,生意不景气,为增加粉面汤底的鲜美度,吸引更多顾客进店消费,贺某民提议在高汤中添加含有吗啡和可待因成分的某处方药,廖某清予以同意。
 
  因该处方药一般情况下无法大量购入,贺某民遂在其湘乡老家通过找多家诊所、药店购入12瓶该处方药,并在熬制米粉高汤时加入,2018年10月1日至11月7日,贺某民、廖某清多次将该处方药与其他香料一起熬制高汤,并将高汤加入米粉、面条等食物中对外销售。
 
  2018年11月7日,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分居伍家岭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某粉馆销售的米粉汤内含有毒品成分,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犯罪嫌疑人贺某民、廖某清抓获,并对店内及犯罪嫌疑人人身进行搜查,现场查获该处方药5瓶(100粒每瓶)。经对现场提取的高汤进行鉴定,该店的高汤含有不得添加的吗啡、可待因成分。
 
  经审查,2018年10月至11月7日,该粉店通过生产、销售含有该处方药的汤粉、汤面营业收入约人民币13万元。贺某民、廖某清明知该药系处方药品,仍将其添加进粉、面的底汤中,并将加入了该底汤的粉、面对外销售,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检察机关在量刑建议中,从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职业禁入等方面提出了从严惩处的建议,严厉打击食品药品领域犯罪,切实保障“舌尖上的安全”。承办检察官指出:贺某民、廖某清所经营的粉馆地处人口密集的市区,日接待顾客200人以上,主营业务为粉、面,在所生产、销售的粉、面汤底中加入某处方药,危害老百姓的生命健康,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因此,检察机关建议,对被告人贺某民、廖某清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二倍以上罚金,坚决让犯罪分子无利可图,得不偿失。
日期:2019-05-14
评论(0)
我来说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