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相关产品是指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等与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产品,主要包括三类:一是包装材料和容器,即包装、盛放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用的纸、金属、陶瓷、塑料、玻璃等制品以及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机械、容器、用具等。三是洗涤剂、消毒剂,即直接用于洗涤或者消毒食品、生产经营工具、包装材料及容器等的物质。本法关于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主要体现在第四十一条(生产是食品相关产品的法定要求及具有较高风险的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许可制度)和第五十二条(生产者应按标准对所生产的食品相关产品进行出厂检验,合格的方能出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