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省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2018年度首场新闻布会,专题通报全省“食品安全护苗行动”暨第二批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权限下放工作情况。省食安办主任、省食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湘凌出席新闻发布会,并现场回答20余家中央、省内新闻媒体记者提问。
2017年年初,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关心和保障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等系列指示精神,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在全省部署开展了中小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作为全省食品安全“1号”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校园食堂及校园周边“三小”食品生产、经营摊点等违法行为。各级各部门坚持“党政同责”,按照“高定位、全覆盖、严考核”的要求,强化属地责任,强化部门联动,强化社会共治,全力推动该项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一年来,共查处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违法案件1627件,罚没860.71万元,收缴问题食品17.87吨,取缔食品摊贩3858个,责令停产停业219户,吊销许可证3户,抓捕犯罪嫌疑人20余人。其中,重点查办了常德市桃源三中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案、长沙岳麓区万婴润泽府幼儿园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案等一批有影响力、有震慑力的大案要案,形成了校园食品安全严管重惩常态。据综治民调机构调查显示,2017年全省食品安全满意度测评达77.37分,比2016年提高4.6个百分点,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和获得感明显增强。
继第一批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权限下放之后,省食药监局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实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三管齐下,承接总局行政审批事项12项,取消12项、调整18项,下放市州14项,将原来行政许可14大项、35子项精简合并,同时推进一个微笑、一声问候、一张椅子、一杯热茶、一个答复“五个一”政务服务活动,“放管服”改革实现提质增效目标。据悉,本次下放市州、省直管试点县品种行政许可审批涉及14大类、38小类,共120个品种,主要包括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罐头、饮料、冷冻饮品、糖果制品、酒类、茶叶及相关制品、水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蜂产品、食品添加剂等大类。下放后,省食药监局仅保留10大类、22小类、69个品种明细和部分大型企业的审批权限,这部分主要是产业政策限制食品、高风险食品和特殊食品等,省食药监局许可审批企业约800家,仅占全省6300家获证企业的12.7%。
刘湘凌在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时表示,全省校园“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并非“毕其功于一役”,必须驰而不息、常抓不懈。2018年我们将顺应广大群众呼声,继续推动全省“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向纵深拓展,下狠心根治经营乱象,下大力建立长效机制,尽全力为中小学校包括幼儿园打造一片食品安全“净土”。